铃兰今天也没写完🐳

纯爱战士来喽!要发糖发到世界充满爱( *ˊᵕ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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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蒙逊】什么大智若愚,是真的傻。


吕蒙伸手掀开那块在一片混乱中从上方横梁落到陆逊头上的红色帷幔时,陆逊呆愣愣的样子逐渐映入眼中,逗得吕蒙忍不住笑了。

那双捏着布条的手悬在半空中,挡住了陆逊绝大部分视线,整个世界像是都消失不见似的,眼前只剩下吕蒙那张言笑晏晏的脸。

感觉心脏快要跳出身体去了。

陆逊动动嘴唇,像是下定什么决心似的,可就在真打算发声问出去的前一秒,吕蒙却先行开了口。


——到底是哪一步出错了?陆逊低着头想。



就在几个时辰前,陆逊跟随鲁肃、孙尚香、吕蒙三人前来参加婚宴。

事实上真正应当赴约的只有鲁肃一个人,发出请帖的是曾经要同他相亲的淑女,然而在原定要见面的那天,一直以来暗恋淑女的青梅竹马终于按耐不住心情,向淑女表达了心意,又顺着当时表白成功的气势,顺势向淑女的父母说出了想要提亲的意愿——后面的故事当然是俗套得不能再俗套了,就连鲁肃在听完这个故事时,都足足愣了十几秒。

虽然淑女能和两情相悦的人喜结连理是再好不过的,但这并不代表鲁肃的心不会痛。仿佛全世界的人都找到了可以相伴一生的人,而他却还连红线另一端是否真的牵着人都没搞清楚。


“子敬!你要去相亲吗?”正在商量闲来无事要不要去烧个西凉军帐篷玩的孙尚香和吕蒙正巧遇到了准备出门的鲁肃,吕蒙朝他挥挥手,打了个招呼。

“啊......不是,今天......有别的安排。”鲁肃简单地阐述了淑女为了表达歉意和感谢邀请自己参加婚宴的事情,同时简单地介绍了这次同样赴宴的人们。当然,鲁肃可不仅仅只是为了前去庆祝相亲对象成亲,决定动身前往还有一个最关键的理由——宾客名单上赫然写着一位茶商,要是能借此机会跟对方聊上两句,对家里的生意也一定会有帮助的。


原本无聊得在数箭囊里弓箭数量的孙尚香,在听到鲁肃念到其中一个赴宴者的名字时,立马抓住吕蒙的胳膊晃了晃。吕蒙显然没料到这里面会有怪盗协会发布悬赏任务的对象,他瞪大眼睛看着孙尚香,却只看到女公子用力点点头。

“咳咳,子敬,这个婚宴能带我们去吗?”

“请贴上有说受邀人可以带最多三位亲属同行......你们要去?”鲁肃显然没料到吕蒙会这么说,显得有些惊讶。

吕蒙用力点点头,随意找了个根本不算理由的理由:“去去去,沾沾喜气,人多热闹嘛!”

“也好,毕竟一个人去参加婚宴什么的,听起来就很惨啊......”说到这里,鲁肃突然摇摇头,握紧拳头给自己打气,“没事,在下一点都不难过!只要在下多去相亲,一定也能遇到良人的!”

“他这是答应了吗?”孙尚香看着短时间内变了好几次脸的鲁肃,不明所以地问道。

“对,子敬答应了!你快去收拾要用的东西吧!”

“你们要去做什么?”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后面响起。

最终,原本只由鲁肃一人赴约的婚宴变成了一行四人。当然,陆逊也并不是真的想去,他只是怕鲁肃拉不住这两个混世魔王,让他们在婚宴上当着众人面的丢脸罢了。


有了陆逊的加入,几人也算是顺顺利利地到达了婚宴场地——当然,如果忽略吕蒙半路突然顺走陆逊的书递给孙尚香,让她点着之后朝着马车外正在欺骗百姓的神棍身上扔过去的话,勉强也能算是顺顺利利吧。

好不容易熬到宴会开始,新人入座,开始奏乐表演,陆逊才缓缓松了口气,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谁知就在这时,孙尚香的声音突然响起。

“阿蒙,看啥呢?”见吕蒙一直盯着礼宾台旁的座位,孙尚香凑过去悄悄问道:“难不成是发现什么了吗?”

“啊,没没没。”吕蒙摆摆手,“只是觉得新娘子的头冠好漂亮啊,好想凑近看看。没发现什么异常。”

“你这么一说......”孙尚香将视线聚焦到新娘头上,随即点头赞同,“是挺好看的……不过凑近看应该是不行了,陆逊八成会揍我俩。”

为什么这两个人第一反应不是凑近看新娘的头冠不礼貌,而是会被自己揍。听到这陆逊不由得嘴角抽搐了一下,但随即又安慰自己不要对他们抱有太大的期待,毕竟好歹还能意识到这种事不能做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尽管理由不太对。

“怎么突然关注起头冠来了?”鲁肃加入两人的对话,“啊”,他似乎突然想到什么,“子明,你该不会是想未来成亲的时候给新娘戴吧?要不然等夜宴结束了我帮你去问问淑女是哪个工匠做的?”

陆逊嘴角刚挂上的浅浅笑意顿时冻住了,他握着茶杯一动不动,竖起耳朵等待着吕蒙的回复。

“嘿嘿,不是,我只是觉得这个头冠可能陆逊戴起来也好看啊。”

“啊?”这回愣住的人换成了鲁肃。


“胡闹,那是新婚女子才会戴的东西,我怎么能戴?”陆逊瞪了吕蒙一眼。

“为什么不能啊?”吕蒙歪歪头,“你成亲也可以戴啊!”

“那我问你,我要去哪儿跟谁成亲?”


听到这个问题的吕蒙愣了愣,但随即又变回那副笑嘻嘻的模样,拍拍陆逊的肩膀说道:“也是哦,我都没问过你想不想成亲……成亲也好,不成亲也好,无论怎么样,你都是我最好的兄弟,所以你想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的!嘿嘿!”

是吕蒙会说得出的话,但却不是陆逊想听的话。他知道吕蒙是个大傻子,傻到要是不把话挑到明得不能再明,那指望吕蒙能自己搞明白可比登天还难。

有时候陆逊恨透了他是个木头,恨不得扯着他的头发撕咬他的嘴唇,一直到鲜血淋漓,然后在这个蠢货震惊的眼神里破口大骂:“这就是我对你的感情你明白吗!”他总是会这么想象,却总在不可预知的现实中退步。——有时他也的确可称懦弱,被困在臆想的坏结局中,望而却步。


陆逊又喝了口茶,轻轻“嗯”了一声。尽管脑子里乱成一团,但他还是用理智强行压下去,摆出同平时一样云淡风轻的样子。

“对了,阿蒙!”就在这时,孙尚香突然手掌一拍,露出一脸坏笑,凑到吕蒙旁边压低声音,“咱俩前几天晚上不是从歌楼……”


前几日深夜丑时,怪盗枭姬和协助者小红莲前去歌楼盗走某个贪官的内衣,就在任务完成准备撤退时,枭姬偶然瞥见桌上的木盒,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个精美无比的头饰,甚至还镶嵌了宝石。这八成是她和小红莲两个人趴在楼梯顶上等待作案时机时,碰巧听到贪官送给花魁的那个礼物。

见枭姬停在原地不走,小红莲回头看过去,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叹;“哇这玩意儿一看就很贵,肯定是老头用压榨百姓的钱送给花魁的,真的是罪大恶极,没收了!”

枭姬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到时候把这钗子拿去卖了,换来的钱晚上去城里给每家都放点,反正是贪官压榨百姓的钱,这无非是物归原主罢了。怪盗嘛,劫富济贫,应该的!

那天晚上两人一拍即合,把头饰也给顺手牵羊了。

不过丢了东西的贪官勃然大怒,这几天铺垫盖地搜查犯人,头饰至今都还装在吕蒙包里,他们准备等风头过去再悄悄处理掉。


“对哦!”吕蒙一边点头,一边在自己的包里摸索,“那个也好看,亮闪闪的,肯定适合陆逊!”

“好啊好啊,戴上戴上,我也想看看!”

陆逊还没来得及弄清楚这两个人又打算做什么坏事,孙尚香就突然敏捷地绕到陆逊身后拆了他的头冠,紧接着吕蒙从包里掏出一个因为反光导致没能看清的什么东西戴到陆逊头上。

“哎呀,真的像阿蒙说的一样,好合适啊!”孙尚香两手一拍,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

“是吧!我眼光可好了!”


荒唐。就算不用看陆逊也大概猜到这两人给自己戴了什么东西,眉头瞬间皱起,他伸手就要将头上的东西拿下来,结果却被两双手齐齐按住。

“啊啊啊啊你不要乱动啊会卖不出好价钱的!”

“陆逊你别——!别冲动!这个跟我之前往你头上插的花不一样,这个不能丢!”

可两人越是按住陆逊,陆逊就越是挣扎,他甚至手脚并用,狠狠踢了吕蒙一脚。而后者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被他踢得向后仰倒,情急之下伸手不知抓到什么,撕拉一声,轻如薄纱的帷幔缓缓飘落,它随风舞动着,最后停在陆逊头上。


陆逊突然想起自己到寿春的第二年夏天,某个晚上吕蒙不知为何扛了个大箱子,大摇大摆地进到他家来,箱子角还顺带把门给撞凹进去了一块。陆逊还没来得及发火,吕蒙就笑嘻嘻地打开箱子,露出了一整箱的狐狸毛。

“这是做什么?”

“我追几个逃兵追到山上,解决完下山的路上看到一群狐狸,就顺手给一窝端了!”吕蒙拎起其中一块皮毛,抓住陆逊的手强迫他摸了摸,“这毛摸起来舒服吧,肯定暖和!你拿去找裁缝做个斗篷什么的呗!”

“你是不是热傻了,这样的天气做什么斗篷?”虽然吕蒙说的话确实不假,但在这把人热得忍不住哀嚎的天气里,这箱皮草的出现无疑让陆逊怀疑他本就不多的智商更是被晒到完全蒸发了。

“怎么会呢!”吕蒙掰着指头开始数,“现在送去给裁缝,散味、打磨、裁剪......等真正能拿回来,不就都秋天了吗!”

“说的也是......不过怎么会突然想起送我这个?”

“狐狸是我顺手抓的,当时没多想,就当是锻炼身体了......后来我思考这要怎么处理时,突然想起你这身板,冬天风一吹就倒了,自然得多穿点!”一边说着,吕蒙一边拍拍陆逊,见对方被拍得踉跄一下,更加来劲了,“你看,我就说嘛,我都还没用力你就要倒了......”

“你手劲有多大心里没点数吗?!”

“啊?不会啊!我真的没用力,你是没见过用力拍的,比如我姐生气的时候,随随便便一巴掌就可以把我拍出几十米远!”

陆逊叹了口气,深知跟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笨蛋继续争论下去只会没完没了,他瞥了一眼地上的箱子,将话题转移出去:“不是说这狐狸是你猎的吗,怎么只有皮毛,其他东西呢?”

“噢那个啊,被我——啊不是,我怕拿回来处理画面太血腥了你不忍心看,在山上处理完了才带下来的。”

看吧,这家伙果然傻得冒泡。自己可是带兵打过仗的啊,尽管从结果上来说败给了孙策,但在这段短暂的时间内陆逊学到的、看到的,可比之前从书上汲取到的知识要来的多,也来得沉重。

也就只有吕蒙还会把他当做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看待了。虽然这点在两人第一次见面时,陆逊就用拳头穿透那层名为偏见的窗,直直地打在吕蒙腹部,但这招好像只管用了半天,因为当晚吕蒙就笑嘻嘻地拎着酒找上门去,强行在陆逊身旁坐下了。

傻是傻了点,但心还是挺好的。陆逊轻笑一声,朝吕蒙招招手,“别傻站着了,去把身上的灰洗洗,过来吃饭。”


当然,事情的真相和吕蒙所说的有所偏差这件事,没过一个时辰陆逊就从他嘴里套出来了。

“陆逊去年冬天......不是发烧了吗?”吕蒙闭着眼睛趴在桌上,手却依旧没放开酒杯,此时他有些迷迷糊糊的,不管陆逊问什么都会回答——虽然有概率会答非所问。吕蒙“嗯.......”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想清楚陆逊的问题,“不多穿点怎么能行.......就他那身板,风一吹就飞了......肯定会生病啊!早知道平时练兵就把他也叫上了,看我——从小到大都没得过风寒!”

吕蒙至今都还记得,明明头天晚上刚听说外出执行公务的陆逊第二天就回来了,结果一大早醒过来却被大夫告知陆逊发了高烧,搞得他一整天练兵都心不在焉,最后被孙策罚练到夜半三更。

陆逊没有作声,任由吕蒙继续说下去:“所以下山看到狐狸的时候,我就觉得......嗯,狐狸毛暖和,做斗篷,陆逊就不会感冒了.......不过那几只狐狸真他奶奶个腿的能跑,我好不容易才抓到......跑饿了,嘿嘿,全烤了吃了!”

“啊!”说到这里,吕蒙猛地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向陆逊,然而叫出口的却不是陆逊的名字,“不过子敬,这事儿你可别告诉陆逊啊......”看样子确实是醉了。

“哦?为何?”陆逊问道。

“嗯......陆逊......陆逊脸皮薄,要是知道我是特意带给他的,八成会不愿收下的。”末了,吕蒙又小声补上一句,“其实我今天是翘了练兵偷溜出去的......陆逊知道了肯定会生气的。”


从吕蒙进到陆逊家门,拿出狐狸毛的那一刻起,陆逊就觉得这事十分反常,毕竟哪有人盛夏时节送人过冬皮草的。但却万万没想到,这背后的理由会简单到让他差点以为是编的。

觉得又好气好笑的同时,一股暖意也涌上心头。

是该生气的,毕竟吕蒙翘了练兵跑出去玩。但那狐狸毛实在是太暖和了,暖到将怒气全都融化成一汪清澈的水,流淌进陆逊的血液里。

他伸手拍拍吕蒙的脑袋,只听吕蒙傻笑一声,再次坐起身来,“子敬!我们再来!干——”话音未落,吕蒙就眼前一黑,倒进陆逊怀里。

陆逊低下头去,整个视线全被吕蒙填满了。


——没错,就像现在。

吕蒙掀开那块掉落的红色帷幔,朝着陆逊露出一个傻笑。

曾经渗进身体里的暖流像是感受到陆逊的心跳似的,开始拼命沸腾起来。

陆逊张了张嘴,所有的感情全都涌到嗓子眼,即将要喷薄出来。

可就在这时,吕蒙先一步开了口:“诶下次广陵王再派卧底任务来的时候让陆逊去吧,感觉他穿女装完全可以瞒天过海啊……”他将帷幔掀到一旁,一边说一边转头看向孙尚香和鲁肃,“不像我,之前我和华佗兄去卧底的时候就不知道为什么被发现了,可能还是长得没陆逊这么水——呃!”

陆逊用尽全力在吕蒙的腹部打了一拳。


看吧,叫他如何不恨?这个铁石心肠的人,拿走了金麒麟还不够,还把自己的心也给顺手牵羊了。那只至今都还明晃晃地挂在腰间的金麒麟,大概在吕蒙眼里,这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好看的挂饰吧,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了。

可陆逊明明看见了,那金麒麟上还寄宿着自己被偷走的心。


“这么喜庆的日子,别生气嘛,好不容易沾到的喜气会跑了的。”偏偏吕蒙被打了也不生气,一手捂着肚子,另一只手去拆那头饰,笑嘻嘻地跟陆逊道歉,一副错了但下次还敢的样子。

吕蒙将钗子收回包里,挪到陆逊身后给他梳头,但一直扎个马尾就完事的他哪弄得懂陆逊的头冠要怎么戴上去,折腾半天反而将陆逊的头发越弄越乱,最后一个没捏住,全都飘散下来,盖住陆逊的脸。

吕蒙放弃挣扎了。他拨开陆逊的头发撩到耳后,手指蹭过陆逊的脸颊和耳朵,然后傻笑着说:“嘿嘿,忘了我不会梳了。啊,但是!你就算头发散下来也是好看的!”吕蒙慌忙找了个借口,但心里其实已经明白自己肯定会被陆逊揍了,于是他深吸一口气,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可陆逊却依旧保持着刚才的样子,一动不动。


直到侍女以为自己做错什么,用染上了恐惧的声音第三遍询问是否要添些茶水时,陆逊才终于回过神来,他点头向侍女示意,随即发现身旁的位置空了两个,顿感不妙,“吕蒙和女公子呢?”

“嗯......他们两人方才好像说了什么悄悄话,然后就一起遛走了。”鲁肃回答道。


虽然对于枭姬的真实身份陆逊已经有所猜测,但由于一直没掌握确切证据,至今都还停留在猜测阶段——毕竟那两个人总是动如脱兔,一不留神就会像现在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总是一拍即合,不是在给人添乱,就是在去给人添乱的路上,别说陆逊了,就连仲谋公子都经常被气得头痛。

陆逊突然想起前些时候的某个晚上,他本来在书房里辅导仲谋公子的功课,结果窗边突然发出一声巨响,窗子化作破碎残片撒向四周,随着散架的窗子一起飞进来的,还有小红莲和女公子。

只见小红莲半蹲在地上,一只手撑地稳住身子,另一只手扶着扛在肩上的孙尚香,发出嘿呀一声,待到站稳之后,肩上的人被放下地来,她目光转向孙权,扬起一个坏笑,紧接着咻地一下蹿过去,拽开对方的衣襟。

“啊!什么东西!”孙权还没来得及反应,突然就感觉有什么黏糊糊的液体抹到皮肤上。

“嘿嘿嘿!”孙尚香笑得更加张扬起来,“我和阿蒙在路上遇到了阿蒙的兄弟,华佗大哥,他说研发出了个碰一下就能像过敏一样让人浑身奇痒无比的药。”看着孙权逐渐铁青的脸色,孙尚香越说越觉得好笑,到最后笑得直不起腰来,索性直接坐上孙权的书桌,等待好戏开场。


当然这件事最后是以两人被陆逊给训斥了一个时辰,外加罚抄书作为结尾的。然而最终交到陆逊手上的却根本不是罚抄的内容,而是三倍的王八图......为什么是三倍?因为仲谋公子的作业也被换成了王八图,而真正的作业和陆逊作为范本交给两人的书,都十分“荣幸”地成为引燃物,铸成江东某处一道靓丽的火光。

尽管理智在告诉自己这大概只是两个目无法度的人沆瀣一气、同恶相济,但,万一不是的话......陆逊不自觉地皱起眉头,仔细回想起这两人凑在一起时的一举一动,寻找着不寻常的蛛丝马迹。

可当真列举出几项之后,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


“啊?!”刚端起侍女斟满酒的杯子喝了一口的鲁肃,被身旁清脆地巴掌声吓得浑身一颤,连带着杯里的酒水都撒出掉大半,他战战兢兢地回过头去,却发现竟是陆逊自己打了自己一耳光,“伯......伯言,你怎么了?”

“没事,给自己醒醒酒。”陆逊面无表情地目视前方,只有那块泛红的皮肤印证着刚才绝非鲁肃出现幻觉。

“这......这样啊。”鲁肃咽了口唾沫,实在没勇气追问,只得在心里祈祷吕蒙和女公子能尽快回来,融化掉这冰冷的空气。


然而身在屋顶,等待先行回到客房休息,并喝下装成侍女的小红莲送去的,写作醒酒汤读作安眠药对任务目标生效的吕蒙和孙尚香,却完全没接收到鲁肃的求助电波,反而百无聊赖地开始闲聊起来。

“唉,真无聊,这些人怎么都赶着成亲......我敢打赌明天回去,母亲又要'操心'我的婚事了。”孙尚香看着连房顶都被挂满的红帷幔,无奈地叹了口气,“说起来......阿蒙你年纪比我大,怎么没被催婚?凭什么?”

“啊?”突然被卷进来的吕蒙显然有些发懵,“啊......这么说来之前好像是有个阿婆找上我姐姐,说是希望能帮她孙女跟我搭个线来着。”

“然后呢?”

“我姐劝阿婆不要想不开害了自己孙女,然后把阿婆送回家去了。”

尽管孙尚香已经很用力地咬住嘴唇,但终究没忍住发出一声爆笑,吓得房间里的任务目标惊呼出声:“是谁?!”

小红莲只得跳下房顶,绕到房门口,将嗓音重新吊起,哄骗悬赏目标自己是来询问对方醒酒汤是否有用,头痛可有缓解,还需不需要吩咐什么。待到目标解除戒备后,才重新回到房顶上来。

“嘿嘿,没忍住。”孙尚香傻笑一声,“多亏有你。”

“没事。不过华佗兄这药不太行啊,虽说是什么来着......草本提取纯天然无刺激干净无痕,但起效也太慢了点,同样的量,之前的咱们一直用的这时候人早就已经睡死了啊,回头我去跟他说说,再改进改进。”

“那你记得问问还有没有之前那样新奇的东西,嘻嘻,拿去找仲谋玩儿!”

“没问题!”吕蒙点点头,随即突然想起什么来,“啊,刚刚不是说到成亲的话题吗,前几天夫人拦住我,让我跟你打听个事。”

“什么?”

“夫人说她明明已经按照你的要求找来能单挑十几个壮汉的男人了,为啥你看都不看一眼?”

“他长得丑。”孙尚香毫不犹疑。

“也就是说不仅要能单挑十几个壮汉,还要长得好看......那广陵王不就挺符合要求的吗?别看他表面上比陆逊还瘦弱,我听说他实际上能负重200斤的黄金甲,气都不带喘的诶!”

“啥?你不知道吗,广陵王她跟我大哥——算了,倒不如说你要是知道才奇怪呢。总之,不能是广陵王!”孙尚香连连摇头,顶着吕蒙疑惑的目光强行把话题转移到吕蒙身上去,“你呢,喜欢什么样的?”

“这么一说我好像没想过这个问题......我喜欢......喜欢我的?”

“谢谢你特意抽出宝贵的时间拿废话文学敷衍我呵呵呵。”孙尚香叹了口气,想到吕蒙的脑子里大概除了吃饭睡觉就只剩打架,突然觉得也不是不能理解了,“那你说陆逊呢?他不是老受欢迎了吗?随便上街走一圈都能帅晕几个女孩子,怎么也还是单身?”

“你有看过风物法吗,上面写了啥?周瑜是不是往里面写了什么不能跟书结婚之类的?不然以陆逊那情况,肯定早跟书结婚了。上次我俩烧了他本书,你还记得他的眼神吗,跟死了老婆似的。”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没看过风物法写了什么,下次去去翻翻看,指不定真有呢?”

“啊——目标睡着了,动手!”


那天直到婚宴结束,所有人都回到房间休息时,鲁肃也没能等到孙尚香和吕蒙回来,而陆逊的脸自然也板了一整夜。

忙着帮枭姬掩盖现场的吕蒙哪会知道陆逊的心情有多复杂,更何况到了第二天一早,陆逊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导致事情明明已经过去一个星期,鲁肃都还在想,那天晚上自己是不是因为单身太久,已经病入膏肓,开始出现严重的幻觉,所以暗下决心,要更加努力相亲,也因此拒绝了吕蒙的纵火邀约。


被鲁肃拒绝的吕蒙熬了个通宵,最终在天刚破晓时顺利让邪教徒的秘密基地烧了起来——还把教主的钱袋也给顺手牵羊了。

把欠的钱还清之后,剩下的铜钱正好还够买一壶酒。

回到陆逊家时已是午饭时间,吕蒙熟练地打开陆逊家门,才刚刚踏进去就闻到了饭香味,陆逊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什么,吕蒙就窜到他面前来。

“哇!烧鸡!好香啊!”吕蒙一边说着,抬手就要去拿盘里的烧鸡,“分我一口——啊,好痛!”那只手被陆逊给打开了。

“不许用手!”陆逊皱眉瞪着吕蒙,虽然有一定震慑效果,可吕蒙还是悄悄摸摸地把手继续朝着盘子挪,“你敢!”陆逊放下筷子,扣住那只蠢蠢欲动手,谁知吕蒙却突然改变策略,一把抓起那双筷子,夹起一块烤鸡送进嘴里,随即又把筷子塞回陆逊手上。

“噢,对了,我打了壶酒!刚刚在路上喝了点,好喝,你尝尝!”吕蒙下意识想把酒囊直接凑到陆逊跟前,又突然想起自己才刚刚被陆逊打过手,只得暂时停下动作,目光在桌上扫视一圈,最后伸手将茶杯拿起,将杯里剩下的半杯茶一饮而尽,这才打开酒囊往外倒酒。

陆逊刚想动怒,盛了酒的茶杯就被怼到嘴上,吕蒙那多到没处使的力气轻易地让杯缘穿过嘴唇,磕到陆逊牙齿上。

陆逊被磕得生痛,紧闭的牙齿也不由得张开,吕蒙却丝毫没察觉到,只当是陆逊打算尝尝这酒,直接将杯子一抬,让酒水全滑进陆逊口腔里。

空了的茶杯再次被吕蒙倒满酒,可他还没来得及送到自己嘴边,就被陆逊连带着酒囊一起没收了,“为什么?我不是都用杯子了吗?!你怎么又生气了?”


陆逊至今为止的人生里,从未和他人共用过餐具。这是当然了,以陆氏的条件,无论宴请多少客人,都会让每一位宾客使用独立的碗碟,就算是和父母简单吃上一餐,顶天了无非也就是母亲会给他夹菜罢了。

如果硬要说和别人用一套餐具,除了不讲礼貌以外,陆逊唯一还能想到的只有饭馆里的那些热恋期的情侣互相给对方喂饭的行为。这对陆逊来说终究还是太超过了。

“你......你......”陆逊终究还是没好意思说出口,但又不想就这么放过为非作歹的吕蒙,索性换了个理由,“晚上还有广陵王派来的卧底任务,你不会忘了吧?再说了,大白天的就喝酒作乐,成何体统?!”

“哎呀,就这么一点点,都不够我塞牙缝的,怎么可能会醉呢!”说着,吕蒙就伸要将酒囊夺回来,可到了真碰到杯子时,却突然发现陆逊不太对劲,于是伸出的手转而抚上陆逊的脸,“你怎么了,脸那么红?”为了确认情况,吕蒙还特意用拇指指腹蹭了蹭陆逊的脸。

刹那间,本就羞红的脸变得更加发烫,陆逊搞不懂吕蒙在想什么,先是跟自己共用一套餐具,现在又是摸自己的脸,这完全是已经可以喊非礼的程度了。

我该推开他,然后像上次一样,朝腹部来上一拳的。陆逊想。


剧烈的心跳震得陆逊头皮发麻,他不自觉地握紧手里的杯子,嘴唇一直在动,却终究没能发出任何一个音节来,时间仿佛无限拖长,理智也在一点点被蚕食——直到吕蒙惊呼出声为止。

“你该不会是醉了吧?!就那么一口脸就能红成这样吗?!”吕蒙收回手去,眼睛也瞪得圆圆的,“完了完了,可别影响到晚上的任务啊......我去给你买解酒汤!”话音刚落,吕蒙就猛地站起身来,火急火燎地冲出门去,只留下陆逊一个人愣在原地。

真是荒谬,自己刚刚究竟在期待什么?陆逊差点被自己气笑了。

吕蒙又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出生的人,经历过饥荒、当过山贼,自然是有什么吃什么,哪会在乎什么餐具被他人用过、东西是别人吃剩下的。他就是满脑子只想着吃吃喝喝的酒囊饭袋罢了,反而是自己跟个傻子一样,在乎这些有的没的。

事到如今,虽然陆逊还是没能搞清楚吕蒙到底是不是喜欢女公子,或者究竟有没有喜欢的人,但有一点还是能搞清楚的——那就是吕蒙绝对不喜欢陆逊。



尽管吕蒙强行喂给陆逊的那口酒没有影响到晚上执行务时陆逊的身体状态,但任务还是失败了。不知何时,前来酌酒的侍女被买通,朝陆逊杯里下了毒。换做平时,陆逊大概早就已经发现异常,给埋伏在外的广陵王发出暗号了。可他今天偏偏被吕蒙影响了思绪,竟没有第一时间察觉到。

虽然最后绣衣楼的人将敌方全部抹杀干净,但陆逊不慎喝下的那口毒酒却还是发作了。


“我已让他服下解药,不过解药其实也是毒制成的,以毒攻毒。副作用可能会暂时让他出现幻觉,又或者发烧之类的。”广陵王看向一旁耷拉着脸的吕蒙,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先去休息吧,我会派人守着的。”

“不了……我想在这待着……”看着床上脸色惨白的陆逊,吕蒙的心里像压了块石头似的,喘不过气来。

“好吧。”广陵王点点头,没有干预,“那有事第一时间通知我。”


吕蒙找广陵王要了床铺盖,索性直接在陆逊床边打起地铺来,这种事他可太熟了,没一会儿吕蒙就躺下身去,哈欠连天。本来前日为了烧邪教基地就熬了通宵,下午还得执行广陵王的任务,两天下来,吕蒙仅仅在前来此地的马车上,靠着陆逊睡了一会儿。

“伯言……快点好起……”吕蒙侧头看看榻上的人,眼皮逐渐开始沉重起来,他小声呢喃着,但终究还是败给困意,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已经睡着了。


可吕蒙终究还是没能睡上一个好觉,严重的窒息感将其逼醒时,他赫然发现一床被子蒙住了自己的头。

这是……陆逊的被子?他爬起身来,却发现陆逊压根没有醒来的迹象,“什么啊,没听说过你还会蹬被子啊?”虽然有些疑惑,但吕蒙还是将被子重新盖回陆逊身上。

可他前脚才磕磕绊绊把被角掖好,转个身的功夫,那被子又飞到了自己头上,“陆逊?”吕蒙再次拽开被子,低下头去,似乎听到陆逊在说什么。

“烫......好烫......”

伸手一摸,陆逊的额头果然很烫,这大概就是广陵王所说的副作用了,好像是什么......不是真的发烧?因为大脑出现幻觉,所以什么来着......绣衣楼的大夫讲的东西太难理解,在重复了三遍吕蒙却依旧发懵时,大夫终于放弃挣扎,留下了一句:“总之就是发烧了,但又不是发烧,喝退烧药没用,到时候用湿毛巾给他的头降温,防止烧坏脑子,然后等他自己扛过去就好了。”

吕蒙端着水回来时,那床被子又双叒叕静静地躺在了地上,他只能重新将被子盖回去,然后眼疾手快地隔着被子按住不安分的陆逊,随即调整姿势,空出一只手去拿毛巾。

可毛巾才刚附上陆逊的头,吕蒙还没来得及收手,陆逊的手就找到缝隙,从被子里窜出来抓住那条毛巾,吕蒙着急忙慌地伸手去按,然而压制住陆逊后他才发现,那只手冰得吓人。

“好热......烫......”陆逊挣扎着想要甩开吕蒙的手,整张脸皱成一团,像是真的被烫伤了似的。吕蒙伸手去摸他的腿、他的肚子,最后确定除了头在发烫以外,陆逊全身上下都冰得不像是活人能有的温度。

这是幻觉导致的吗?吕蒙想。不知道陆逊在幻觉里看到了什么,但幻觉却一直在欺骗他,告诉陆逊你现在很热。

不行,太冰了。尽管吕蒙一直以来体温都偏高,却还是被逊的手冰得倒吸一口凉气。他双手合十摩擦,将手心搓热后握住陆逊的手。可深陷幻觉中的陆逊不仅不觉得温暖,反而被烫得发出了悲鸣。挣扎中,陆逊的手腕被掐出了鲜明的红印,吕蒙也频频被踢伤。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吕蒙想。就算按住了手,陆逊还能用腿踢,要是按住腿,那无非也就是反过来,终究还是一样的。


于是吕蒙把地铺上的被子也给抓到塌上,让两床被子叠在一起,自己也钻进被窝里去,手脚并用地压制住陆逊。他紧紧抱住神志不清的人,将陆逊的双手禁锢在自己胸前,又把右腿卡进陆逊的双腿中,最后用左腿压在最上面。

“没事的,陆逊,再坚持一下。”吕蒙本想学母亲那样轻拍陆逊的后背,但又突然想起上次自己压根还没用力,陆逊就被拍得踉跄了一下。于是只能改为用手托着陆逊的后脑勺,拇指伸进他散开的头发里,缓慢地来回摩挲,“没——啊!”四肢钳制住的陆逊依旧没放弃挣扎,改为用牙朝吕蒙身上咬去。

“吕蒙......”过了一会,陆逊突然改成用头去撞,结果吕蒙的头太硬,最后不仅没伤到他,反而还把自己给撞得头脑发昏,安静了一阵子。

“这什么幻觉啊,怎么里面还有我的......”吕蒙疼得龇牙咧嘴,却还是丝毫不打算放开陆逊,“快点好起来吧,陆逊,等你醒了,就让你看看,你这家伙下手有多狠,我肚子上肯定有淤青了吧......”


陆逊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在一个满是岩浆的洞窟里。尽管已经努力往前跑了,但无论怎么跑都找不到洞窟的出口,反而消耗了大量体力,再加上持续高温的环境,身体已经逐渐缺水。尤其是这个奇怪的洞窟时不时就会喷涌出一股异常滚烫的岩浆来,尽管前几次陆逊都侥幸逃脱,然而随着体力逐渐不支,最终只能看着岩浆翻涌到跟前,而他却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可奇怪的是,明明被岩浆吞没了,陆逊却没有失去意识,更没有感到痛苦。他小心翼翼地睁开眼,却发现吕蒙不知何时出现在洞窟里,全身上下只在腰间围着一块老虎皮。

“你......你怎么在这里?!这又是什么打扮!?不知廉耻!”他急急忙忙推开吕蒙,往后退了两步。

“啥?我刚刚救了你诶,你就跟我说这个?!”吕蒙一脸震惊。

“咳咳......”陆逊撇开视线,“......谢谢。”

吕蒙似乎被他的反应逗笑了,凑到陆逊身旁去,扣住他的手腕,防止人再次逃开,“你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别扭啊。”

“一派胡言,我一直都严于律己,作风优良,直言不讳。”

“是吗?既然直言不讳......你不是喜欢我吗,为什么一直不说呢?”

陆逊显然没想到会听见这样的问题,他瞪大双眼看着吕蒙,可面前的人却反而笑了,伸手将陆逊揽入怀中,抬起他的下颚,“其实......不用隐瞒也可以的......毕竟——啊!”

眼看着吕蒙的脸逐渐在眼前放大,陆逊把头往后一仰,借用惯性猛地往前砸过去,狠狠给对方来了一记头锥,“什么妖魔鬼怪,也敢冒充吕蒙?”趁着对方被砸中疏忽之时,陆逊立马挣脱开来,可他的脑袋终究还是不够硬,反作用力将自己的头也震得生疼,陆逊一手扶着脑袋,一边往后退了两步,“就算外表再怎么一样,言行举止也还是会暴露的。”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呢?毕竟吕蒙可是个傻子啊。这要是平时,他早就吐槽陆逊说话文绉绉的,一个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更不要说还能顺着陆逊的话继续说下去了。

“算了,有什么关系呢。”被撞开的人嗤笑一声,“这些都是可以模仿学习的。只要你愿意留下,那都是小事。别说一个,十个,百个,都可以。”

“少痴人说梦了,这种东西是能靠数量取胜的吗,十个、百个、千个,也不会是我想要的那一个啊!”

“看来你还真是软硬不吃啊......那受死吧!”

滚烫的岩浆在那个不知真身是谁的人抬手的一瞬间像海浪般席卷而来,陆逊深知横竖都是死,索性闭上双眼。可不知为何,灼伤的痛苦却依旧没有袭来,这让他不由得再次怀疑,不仅吕蒙是假的,就连那岩浆和洞窟都是假的,自己只是被困在了梦境之中。

想到这里,陆逊缓缓睁开双眼。


“陆逊?”方才陆逊给了自己一个头锥后,大概消停了几分钟,吕蒙才刚喘口气,侧过身去重新给变得温热的毛巾浸冷水,转过头却发现昏睡的人突然将眼睛睁开了一点,“还好吗,听得到我说话吗?”他一边询问,手上的动作却还是没有停下,先是摸摸陆逊的额头,又将毛巾重新放回去,“还是很烫啊......真是的,广陵王别是给你吃了假药吧!等天亮了我一定找他算账!”

这又是什么梦啊,陆逊昏昏沉沉地想。为什么吕蒙会躺在自己旁边?这连环梦还真长啊.......啊,好吵。一如既往吵闹的音量和傻里傻气的发言逗得陆逊轻笑一声,这吕蒙可比刚才那个真多了。虽然八成也是假的,毕竟吕蒙哪儿可能会这样抱着自己一起睡在塌上呢。

这个地方好暖和啊,跟刚才那岩浆比起来,简直可以说是舒适了。

陆逊半睁的眼睛又重新闭了回去,经历了刚刚的噩梦之后,他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指不定睡醒了,这个连环梦也就结束了呢?

“陆逊?你怎么没声音了?诶你别睡啊,要不起来喝口水啊?”

啊,不过吕蒙这家伙,怎么在梦里都这么吵。



陆逊彻底清醒过来时,天已经大亮了,只觉得脑袋还有些发晕。大概是昨晚那些荒谬的梦导致自己没睡好吧。他按压着太阳穴,坐起身来。

“啊,陆逊,你醒了。”房间里的另一个人听到响动,立即起身从桌子边走了过来。

“嗯......”

“喝口水吧先,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有胃口吗,要不吃点东西先?你昨晚的酒里被内奸下了毒,真的吓死我了!!!”不等陆逊发话,吕蒙就像个连环箭似的,自顾自说个不停,都不用问,他就已经把前因后果全都说了个遍。

“衣服。”

“啊?”

“我问你为何穿着上衣。”吕蒙一反常态地穿了两件上衣,但尺寸似乎不太合适,有些地方已经被肌肉给撑破了。既然其他情况都已经被他自顾自讲完了,那陆逊索性就问了这个。

“呃......冷?”

“呵。”这理由是真的编得一点水平有没有,联想到方才吕蒙说自己中了毒之后他和绣衣楼的人杀了进去,陆逊突然联想到什么,“你受伤了?”

“没,没没没没有!我好得很!我一点事儿没有,我早上起来还做了300个俯卧撑呢!”吕蒙一边摆手一边往后退,更加证实了陆逊的猜想。

“过来。”

吕蒙没有反应。

“呃……头好痛……”陆逊脑袋一晃,看起来摇摇欲坠的样子,引得原本已经开始计划如何逃跑的吕蒙瞬间抬起头来,凑到陆逊身边去。

“陆逊,你没事——吧……”谁知他才刚一靠近,衣服就被陆逊一把扯开了。

可令人意外的是吕蒙身上并没有什么刀伤,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各样的痕迹。淤青、抓痕、咬痕——甚至还有一口咬在胸上。

“啊,这个……那个……”吕蒙开始极力寻找理由,伤痕累累的手指不自觉地摸上嘴唇,那里还有一块破了的皮。


陆逊脑海里的时间倒退回了昨天晚上。

“陆逊?你怎么没声音了?诶你别睡啊,要不起来喝口水先?”

吕蒙这家伙,怎么在梦里都这么吵。疲惫和昏沉让陆逊不想搭理,可吕蒙却依旧不依不饶,把话又重复了一遍,甚至还用食指戳戳陆逊。

吕蒙第三遍开口时,话只说出了一半。剩下的全被陆逊堵回了肚子里,他仰起头朝着吕蒙的嘴亲上去,从根源解决了这扰人休息的噪音。反正都是梦,非礼梦里的人又不违反风物法,而且也不会有人知道。

如陆逊所愿,梦里的吕蒙安静下来了,可这次轮到他的脑子开始乒乒乓乓的。

什么?这里的设定是自己患上绝症,准备要死了吗?剧烈的头痛让陆逊无法保持冷静,思绪被搅作一团,得出的结论也逐渐离谱。

头痛像先前的岩浆一样猛烈袭来,让陆逊痛得牙关打颤,他咬住嘴唇,却还是承受不住,最后开始不受控制地咬指甲分散注意力。

等吕蒙回过神时,陆逊那总是修剪得整整齐齐的指甲早已被啃得血肉模糊。他立即伸手去制止陆逊,可陆逊痛得满脸泪痕,空洞的双眼呆呆的看着他,嘴唇颤动着,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眼看咬不了指甲的陆逊又咬起嘴唇,吕蒙用力把大拇指卡进他嘴里,防止陆逊再伤害自己。可这没用,因为下一秒吕蒙就因为指头快被咬断而痛呼着把手收回去了。

吕蒙甩甩手,不服输地把另一只拇指伸进去——不出意外,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到最后已经没有手指可以再接受摧残时,吕蒙索性心一横,直接亲上去了。


要是没在现实里看到吕蒙全身上下没一块好地方的话,陆逊是大概是不可能会相信昨晚的事不是梦的,可这铁一般的事实摆在眼前,他沉默了。

荒唐,太荒唐了。

陆逊甚至还能回想起自己掐着吕蒙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但却怎么都想不起吕蒙的回答。又或许吕蒙根本就没回答那么荒谬的问题。


“啊!我我我,我昨晚那什么,去歌楼了.......飞,飞云......不是,飞梨......飞梨无视!”就在陆逊陷入沉默的同时,吕蒙支支吾吾半天,终于想出了个更烂的借口,一边说着,他还一边把扯开的衣服给拉回去了,双手抱在胸前,一脸心虚地看着陆逊。

“这附近的歌楼早被我全查封完了。”

............

吕蒙又被噎住了。


够了,真的够了。

看吧,他宁愿找一万个借口也不愿意谈起昨晚的事,这还不够明显吗?事情闹到这种地步,要是别人碰上,那别说绝交,就算连夜逃离江东,此生再也不见都正常。可吕蒙却没有,他只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企图维护两人间的友谊。

怎么会有这样的傻子啊。

他宁愿吕蒙质问自己,甚至跟自己绝交,也不想看到这样的场面。

喜欢一个人,怎么会是这么痛苦的事情呢。


“够了。”陆逊出声打断了吕蒙企图再次寻找借口的打算,“我没事了,你先出去吧,待我把衣物穿戴整齐后,我们去找广......”陆逊是想说正事的,可不知为何声音却越说越哑,到最后连眼泪都控制不了了。

“陆......陆逊。”

吕蒙刚往前一步,就被出声制止,“别过来!”陆逊顾不得形象,用衣袖抹抹脸,可手才刚收回去,眼泪就又涌出来了,到最后他索性将整张脸藏进袖子里,“我没事......”

“不是,你冷——”

“不,我真的想通了。”陆逊忽然抬起头来,“既然你想永远跟我做朋友,那就做吧。”他朝吕蒙笑笑,“昨晚的事情,是我烧糊涂了,别在意。”


陆逊在笑,但又根本没在笑。是自己把他逼成这样的吗?为什么?

到底是哪里搞错了,吕蒙想。

明明是因为不想让陆逊伤心才故意装作无事发生的,可为什么他却哭得让人如此揪心啊?



虽然绝大部分时候吕蒙是真的傻到冒泡,但对于陆逊喜欢自己这件事,他确实是故意装作不知道的。

前年秋天他随孙策攻城时受了重伤,甚至在逼得华佗用上斧子后还昏迷了三天三夜。

但其实吕蒙也不是三天之中一直都在昏迷的,其中大概有那么一段时间他的意识清醒过,可碍于身体不听使唤,连眼皮都睁不开,只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

吕蒙到现在都不知道那到底是白天还是夜晚,但他听见有人在自己床边哭。那人哭得好惨好惨,惨到让吕蒙想起自己前两年牺牲的那个兄弟。


投靠孙策后,吕蒙第一次打仗时,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那时营里有几个跟他处得还算不错的兄弟,其中一个出征前的一个月才刚成家,吕蒙还去喝过喜酒。

然而兄弟最后死在了战场上,他好不容易将身份牌带回去给男人的老婆时,那个妇人当时好像也哭得那么惨。


要不是五天后吕蒙就能正常活动身体了,他甚至还以为自己是成了植物人,所以才会有人为了自己哭得那么惨。

但当时的吕蒙没想那么多,毕竟他连眼睛都睁不开,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这个人又是谁。他感觉到对方握住自己的手,抽抽噎噎地,花了好久才平复下心情来,最后又什么都没说,静静地离开房间。

当然,这个人是陆逊这件事,没过几天吕蒙就知道了。因为子敬在聊天的时候不小心说漏了嘴,那几天陆逊一直心不在焉的,一有空就往吕蒙躺着的房间里跑,出来的时候眼睛还是都红肿的。

鲁肃当时还一脸严肃地叮嘱吕蒙,说千万别让陆逊知道这事儿是他说的。

那大概是吕蒙第一次觉得陆逊其实也怪可爱的。

当然,要是陆逊不趁着他因为养伤不能练兵的时候天天逼他认字的话,吕蒙可能会更感激陆逊一点吧。


后来他的伤终于好了,迫不及待地溜到广陵王那,请求楼主给他找点事做。哪知广陵王此时正因崔烈向其强烈推荐精挑细选了七百人的广陵王妃候选人而头痛不已。见吕蒙来,就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似的,非说他有个非常重要的任务要亲力亲为,让吕蒙随他一起去。

结果那所谓的重要任务竟是打击坐地起价的奸商,吕蒙就伸手拍了下奸商的肩膀,都还没来得及说上什么,奸商就被拍骨折了。

“有人给你推荐王妃候选,好事啊,你为什么逃啊?”吕蒙不明所以。

“抛开一些权力因素不谈……因为谈了估计你也听不懂。我是觉得,结婚的话,还是想自由恋爱,然后跟喜欢的人在一起的。”

“喜欢的人……啊……”吕蒙沉思了一会儿,“其实我到现在都没搞懂到底什么才算喜欢。”

“这个嘛……”广陵王想了想,然后尽量用较为简单直白的话跟他解释,“就是……无论大事小事都会想同对方分享,要是一段时间不见就会想念,看到一些特定的东西就会想到对方,希望对方能一直开开心心的……大概这样?”

吕蒙下意识摸了摸腰间的金麒麟,自然没有逃过广陵王敏锐的双眼,她打趣道:“想到谁了?”

“不是。”吕蒙咽了口唾沫,指指路边的包子铺,“好香啊,我饿了……”


抱着几大箱子的书踏进陆逊家门时,吕蒙还是没能搞清楚自己刚刚想到陆逊是不是因为喜欢他,动脑子实在是太伤精费神了,吕蒙索性决定先把这些事情往后放放再说,当务之急是先把刚刚跟广陵王一起从奸商那没收来的书全送到陆逊家里再说。

“陆逊——我来啦!”几个大箱子随着吕蒙的声音一起被放在地上。

当时的陆逊本想训斥他不好好读书认字,一大早就跑得没影,然而在看到其中一个箱子里赫然放着一本首刷限定亲签绝版书时,吕蒙就因此逃过一劫了。

“我先粗略整理一下,剩下的等吃过晚饭后再仔细分类吧。”由于书的数量不在少数,再加上鱼龙混杂,整理起来需要费些时间,陆逊立即就在脑内指定好了整理计划,并付诸实践。


不过虽然说是那么说,可计划总赶不上变化,陆逊终究没抵得住诱惑,一不小心翻开书页,时间就悄无声息地溜走了。等到他回过神时,天已经黑下去,而吕蒙也侧趴在桌上睡着了。

他俯下身去摸吕蒙的头,手指从发丝划到耳朵,又流连到脸颊,最后食指在吕蒙的嘴唇上点了点。

睡得迷迷糊糊的吕蒙意识到这大概是陆逊的手,虽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的,但吕蒙并不讨厌这样轻柔的抚摸,倒不如说怪舒服的。

可就当他就这么继续睡时,却突然感觉到陆逊的气息洒在自己脸上,随即一个吻就落到唇角。


吕蒙还没来得及搞懂他到底喜不喜欢陆逊,却先搞懂了陆逊可能喜欢自己这件事。

一个蜻蜓点水的吻,让他原本平稳的心跳突然像脱缰的野马似的,这种感觉……不用大概了,肯定是喜欢吧,但凡亲下这一口的是别人,那现在房顶早就已经因为打架而掀翻了。

巨大的喜悦让吕蒙按耐不住,他猛地坐起身来看向一旁的陆逊。

“你怎么了?”陆逊假装镇定地问道,“想起什么忘记做的事情了吗?”


方才的喜悦在顷刻之间荡然无存。

吕蒙想起自己回来时先行帮广陵王去孙策那送了个被布囊装着的不知道什么东西,孙策高兴之余没忘告诉他,月末要发动奇袭,这段时间练兵得加大强度。紧接着又想起之前陆逊在自己的病床前痛哭的事情来。

战场是个无情的地方,吕蒙根本无法保证自己哪天就会突然有去无回。

那个失去了丈夫的妇人过得并不是很好,靠着吕蒙和另外几个兄弟接济,一个人勉强度日。可命运偏偏喜欢折磨苦难的人,附近的土匪盯上了独居的妇人,趁其一个人在家时,对妇人起了色心。然而拼死不从的妇人惹恼了土匪,他拎起手边的刀——

等到邻居发现时,妇人已经死去很久了。

尽管吕蒙后来替妇人报了仇,可逝去的人却终究还是回不来了。


作为周瑜的文秘官,陆逊自然不可能会落得那般凄惨。但吕蒙还是忍不住想,自己之前都还没死陆逊就已经哭得那般伤心,要是真的战死——他怕陆逊会想不开。

要是想让陆逊能开开心心的,那自己就不应该知道陆逊喜欢自己这件事。

吕蒙在那时下定决心。


“我刚刚梦见一个好大的鸡腿,明明都已经吃到嘴里了……结果才发现怎么是梦,好饿啊!!!”吕蒙第一次对陆逊说了谎,“哇靠天都黑了,你不是说稍微整理一下就去吃饭吗……好饿,好饿,好饿!”

“好好好,吃饭吃饭。”见吕蒙没发现自己的小动作,陆逊在心里松了口气。

他根本就不用特意去装,只要表现得和平时一样就好了,这样所有人都会依旧以为吕蒙还是那个不带脑子的傻子——尽管绝大部分时候确实是这样。



可事情为什么没有如吕蒙所预料的一样发展呢?按理来说陆逊那么受欢迎,就像女公子说的一样,走在路上都能帅晕几个人,江东这么大,人这么多,陆逊怎么就会找不到一个喜欢的呢?

怎么就会……还喜欢自己呢。

吕蒙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从未料想过的意外情况让他不知该如何应对,只能努力地想出些借口来,尽管他自己也觉得那借口烂到家了。

可真当陆逊笑着说出那就做朋友时,他终于按耐不住了。

明明是为了让陆逊能过得开心,才装作一无所知的。可现在的陆逊虽然在笑,眼里却丝毫没有笑意。

完全本末倒置了。

“陆逊……”吕蒙深吸一口气,下定了决心,“我有些很重要很重要的话要跟你说,希望你能听我说完,然后……再做决定。”




“难怪你那天早上会突然找我借衣服。”广陵王吃了口桃,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发生了这种事啊,我后来确实听见你两好像在吵架还是什么,差点想进去了,但当时鲁肃说这是正常的,你两天天都这么吵闹,八成是你又做了什么傻事把陆逊给气到了什么的。”

“严格来讲……子敬说的没错?”

“然后呢然后呢?”广陵王示意吕蒙继续说下去。

“嘿嘿,你先答应我一件事我再告诉你。”吕蒙露出一个傻笑。

广陵王痛心疾首,“你变了,怎么还学会这种大人的肮脏手段了。”

“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今天我和陆逊约好了下午要去看蹴鞠比赛,所以……”

“啊——防不胜防!怎么在这种关键的地方突然剧透大结局!你好不道德!!!”

“啥?什么剧透?我说啥了我?”吕蒙疑惑地看着广陵王。



那天早上,吕蒙在出门的时候脸上又多了个巴掌印,鲁肃对此连连摇头,劝吕蒙少作点死。但吕蒙不在意,因为除了巴掌印,上面还有个唇印呢,虽然只有他和陆逊看得见。




END

爆字数了我也没想到能写出1w7来我也很震惊

这几年翻译做太多了,写文都一股子日系青春疼痛感真是私密马赛,我尽力控制了但实在是控制不住,所以没办法了只能这样了,放弃挣扎了不想改了

因为我王国之泪寄到了,赶着去造高达实在不想改了(?

总之!!!感谢看到这里的你!我们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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